觀光日文學分學程
壹、 計劃目的
本學程旨在培育跨領域與跨學科之人才。讓本校之學生能藉由跨領域之學習,培養具備服飾設計經營事業之基本知識、理論基礎與日文溝通能力。
貳、 法源依據
依據「實踐大學學程設置辦法」︰各教學研究單位籌設學程時,應提具計畫書並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。學分學程之計畫書應經設置單位提送院務會議、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;學位學程之計畫書應經設置單位依本校「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核機制流程規劃」辦理,經提送校務發展委員會通過並經校務會議及董事會審議通過,陳報教育部備查或核定後,方可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前項所稱計畫書之內容,應載明下列事項:【學程名稱】、【設置宗旨】、【設置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】、【召集人及 參與教學研究單位】、【授課師資】、【學程必修科目學分、選修學分及應修學分總數】、【所需資源之安排】、【行政管理】、【招生名額】、【對外招生之報考資格或受理申請資格之規定及核可程序】、及【其他特殊規定事項】。
參、 計畫細節
一、 學程名稱:觀光日文學分學程。
二、 設置宗旨:本學程旨在結合觀光相關產業上之語言溝通能力,以培養兼具觀光產業相關知識及日文能力人才。本學程培育學生具有以下專業就業能力。
三、 設置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(設置學位學程,須另載明授予學位名稱): 本學程屬學分學程,實施要點如附件一。
四、 召集人及參與教學研究單位: 召集人為文化與創意學院院長,參與單位為文化與創意學院觀光管理學系與應用日文學系。負責人為觀光管理學系與應用日文學系系主任。
五、 授課師資: 觀光管理學系、應用日文學系專任教師。